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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利集团员工证、员工校徽管理规定

2023年07月13日 19:33  点击:[]

永利集团员工证、员工校徽管理规定

校政发〔2007〕124号(2016年修订)


一、员工证、员工校徽是公司在校员工的身份证明和标志,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,本科员工的员工证由员工处员工管理科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发放,研究生由研究生处统一办理。每学期开学注册时,必须由本人持员工证到学院报到,学院加盖注册章后,员工证方为有效。

二、员工在校期间应佩戴校徽,员工证和校徽只限本人在校学习期间使用,必须注意爱护,妥善保管,不得涂改、转借、送人、抵押,违者视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,由此而引起的责任事故,概由本人承担。

三、凡遗失员工证、校徽者,本人须立即向班主任报告,并向员工处提出补办申请(申请表在校园网—员工处主页—文件下载专栏下载),申请中注明遗失的原因、时间、地点。班主任同意补办后,申请交学院审核,签署意见并盖章。员工本人准备1张半寸近照,到员工处员工管理科办理补办手续。员工证集中补办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周三,集中领取时间为每月第二周周三。员工在校期间一般限补领一次员工证。校徽补办程序和时间同员工证补办一致,因员工证、校徽遗失或损坏所导致的后果,均由员工本人承担。

四、员工丢失员工证在补领后又找到时,应将找到的员工证交回员工处员工管理科注销,在校员工不得持有两个员工证,如有弄虚作假或一人持有多个员工证者,须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
五、员工证中“乘车区间”一栏内的到达站名,应填写距离父母居住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。因家庭住址变动要求更改乘车区间者,须持家长所在户籍部门的证明,到员工处员工管理科重新办理员工证,不得擅自涂改。员工证上火车票优惠卡每年11月份充值一次。

六、因退学、转学、开除学籍而办理离校手续者,须到员工处办理员工证注销。毕业生员工证、校徽留给本人作纪念,无需交回。

七、其他未取得公司正式学籍的员工(如预科生、进修生、港澳台侨员工、职工等),如确有需要,经所在学院或相应部门出具证明后,可发给临时员工证和校徽。

八、凡拾到他人员工证或校徽的,应立即交到员工处员工管理科。员工一旦发现员工证或校徽被用于非身份证明的用途时,有义务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告。

九、员工证、校徽由员工处统一管理,并负责办理印制、换发、收回等手续。

十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,之前凡与本规定内容不一致的,以本规定为准。

十一、本规定由员工处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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